近幾年,大氣污染嚴峻,霧霾嚴重影響居民正常有序的生活,電采暖作為綠色、環保的采暖方式受到政府大力推行,北京、天津、河北、吉林、遼寧、山東等省市亦單獨針對 發熱電纜采暖用戶制定優惠電價政策,鼓勵支持電采暖行業大力發展。
北京市:低谷優惠時段采暖設備、居民生活用電一并享受優惠
北京市政府有關部門聯合發布了《北京市電采暖低谷用電優惠辦法》,電采暖用戶每年從11月1日起至次年3月31日止享受低谷用電優惠;低谷優惠時段為晚23:00至次日早7:00。在低谷優惠時段內,不區分用電性質、供熱對象,一律按0.2元/千瓦時(含三峽建設基金和城市公用事業附加費)計費。對于居民用戶來說,采用分戶式 發熱電纜采暖的,低谷優惠時段內采暖設備、居民生活用電一并享受低谷優惠。
天津市:峰谷電價享優惠
實行峰谷分時電價,推行可中斷負荷補償電價政策對已采用電采暖的居民用戶,憑供熱部門出具的證明,采暖期間用電按合表居民用戶電價每度0.51元執行;非采暖期按居民階梯電價執行。
河北省: 發熱電纜采暖期間不執行階梯電價
關于實行電采暖居民用戶電價問題,《通知》明確規定:居民小區整體或整棟樓統一建設安裝電采暖設施,且不具備集中供暖條件的居民用戶(不含小區管理單位按住房面積計收電采暖費的居民用戶),生活用電與發熱電纜采暖用電實行分表計量的,其生活用電執行居民階梯電價,采暖用電按照合表用戶電價執行;生活用電與采暖用電未實行分表計量的,每年11月份到次年3月份采暖期用電按照合表用戶電價執行,其他月份執行居民階梯電價。
吉林省:發熱電纜采暖供熱電費優惠
采暖期內電取暖用電價格標準:1、單戶式居民客戶:已采用電鍋爐或電地熱取暖的居民客戶,電價仍按現行規定執行峰谷時段電價,峰時(8:00—21:00)電價為每千瓦時0.562元、谷時(21:00—次日8:00)電價為每千瓦時0.329元。2、非居民客戶(含集中式居民電采暖客戶):1千伏以下客戶用電每千瓦時0.5424元,1千伏及以上客戶用電每千瓦時0.5324元。
遼寧省:采暖用電夜間低谷時段電費半價
根據遼寧省物價局批準的相關文件規定,遼寧省采暖用電時間為每年的10月15日至次年的4月15日。在此期間,凡事采用電力為唯一取暖方式的居民,在每天夜間22點至次日凌晨5點的低估用電時間所用的全部電費,在居民生活目錄電價的基礎上,下調50%;每日其余時間段為平時段,電價照常。
山東省:進一步完善階梯電價政策發熱電纜采暖享優惠
物價局下發居民階梯電價的通知要求:對不具備集中供暖條件、2012年7月1日前采用電鍋爐、電地熱等方式取暖的“一戶一表”居民用戶,年用電量超出4800度的部分執行第二檔電量加價標準,即在第一檔電價基礎上,每度加價0.05元。此外,2015年底前,將制定居民生活用電峰谷分時電價政策,由居民用戶選擇執行。
目前電采暖優惠政策推行還在繼續完善,總體上看,國家和各省市對于積極調整能源消費結構、大力推進清潔能源供熱、改善和提高大氣環境質量的態度是堅決的。當前正處于發展電采暖供熱最有利的環境政策期,發熱電纜采暖行業也將在政策推動下有更加廣闊的發展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