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疆人家中的采暖方式將再度發生變化,電地暖面積占到總建筑面積的10%。 “電氣化新疆”是在終端能源消費環節,使用電能替代煤、油、氣的能源消費方式。烏魯木齊、阿勒泰、塔城等部分試點地區采用風電供暖,為加快推進“電氣化新疆”,新疆提出了具體目標:2016年爭取實現電能替代電量50億千瓦時,其中完成工業替代電量40億千瓦時,完成全區4蒸噸及以下煤(油)鍋爐改用電鍋爐改造;地州市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的新建公共和公益建筑及民用建筑采用電地暖試點,對市政燃氣供熱管網和燃氣管網未覆蓋區域新建建筑使用電地暖,電地暖面積占到總建筑面積的0.5%;公共機構及事業單位購買的新能源汽車占當年配備更新總量的比例不低于10%。
2016年12月14日,自治區人民政府網發布新政辦發關于印發《加快推進電氣化新疆工作方案》的通知,提出加快推進電氣化新疆,“十三五”期間,力爭實現電能替代電量累計330億千瓦時,年均替代電量保持10%-20%的增速。
2017年,實現電能替代電量約60億千瓦時,增長20%,其中完成工業替代電量50億千瓦時,增長25%;完成全區10蒸噸及以下煤(油)鍋爐改用電鍋爐改造;實現新建建筑全部采用電地暖和原天然氣集中供暖區域改為“氣電互補”方式供熱,電地暖面積占到總建筑面積的1%;選定1-2批試點城鎮開展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
2018年,實現電能替代電量70億千瓦時,增長17%,其中完成工業替代電量約60億千瓦時,增長20%,其中完成全區50蒸噸及以下煤(油)鍋爐改用電鍋爐改造;實現新建建筑全部采用電地暖和原天然氣集中供暖區域改為“氣電互補”方式供熱,電地暖面積占到總建筑面積的2%;公共機構及事業單位購買的新能源汽車占當年配備更新總量的比例不低于20%。
為推動建筑領域電能替代,新疆將提高居民家庭用電利用率,具體做法為:
對新建的居民小區和市政熱管網未覆蓋地區(或熱力管網末端),采用發熱電纜、碳晶板材料分戶電地暖或電鍋爐集中供暖模式;逐步采用蓄熱式電鍋爐集中供暖;對原有小燃煤鍋爐集中供暖的居民小區,逐步采用蓄熱式電鍋爐集中供暖;對已改造為天然氣鍋爐集中供暖的居民小區,增加電鍋爐作為補充,利用峰谷電價,實現“氣電互補”,提高供暖安全可靠性,降低運行成本;烏魯木齊市作為電氣化新疆綜合試驗區,率先做好電采暖方面的引領帶頭作用;
適時舉辦高水平家用電器產品展覽活動,擴大家用電器使用范圍,提升智能家用電器的普及率,并加大民用建筑的電能替代試點力度。
對新建的機關、學校、醫院、商場等公共場所,采用電地暖方式供暖;部分已建成具備改造條件的單位,可逐步改造為采用蓄熱式電鍋爐集中供暖。充分利用新能源棄風(光)電量及現有設施開展電鍋爐采暖技術,加快實施烏魯木齊達坂城、阿勒泰、塔城棄風供暖試點項目,并進一步擴大試點項目面積。各地州市積極推進夜景亮化美化照明工程。
《方案》提到,為實現低電價利民目標,我區有關部門將進一步研究出臺擴大電采暖期間峰谷分時電價,拉大峰谷分時電價差政策,不超過當地居民采暖期每平方米的補貼價格,盡快出臺我區電采暖優惠電價政策;研究制定長期電采暖電價政策,確保電地暖項目有序推進。
電能具有清潔、安全、便捷等優勢,實施“電氣化新疆”對于推動能源消費革命、落實國家能源戰略、促進能源清潔化發展意義重大,是穩增長、調結構、促改革、惠民生、促就業的重要舉措。